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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版权保护期限

编辑:南昌华辰商标 更新时间:2012-9-12 17:19:21 人气:126

  我国版权登记申请保护期限:

 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

  (1)、作者的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。

  (2)、公民的作品,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。

  (3)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、著作权(署名权除外)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,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本法不再保护。

  (4)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、摄影作品,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,著作权法不再保护。

  具体情况详询:南昌华辰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。 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1栋B座304室

  电话:0791-87688553 手机:15879082955 联系人:夏先生   传真:0791-82115250 邮箱:1913962802@qq.com QQ:1913962802  网址:http://www.jxhcsb.com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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